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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自9月30日至10月7日,短短八天时间,北京、天津、苏州、成都、郑州、无锡、济南、合肥、武汉、深圳、广州、佛山、南宁、南京、厦门、珠海、东莞、福州、佛山共计19个城市先后发布新的楼市调控政策……
自9月30日至10月7日,短短八天时间,北京、天津、苏州、成都、郑州、无锡、济南、合肥、武汉、深圳、广州、佛山、南宁、南京、厦门、珠海、东莞、福州、佛山共计19个城市先后发布新的楼市调控政策,多地重启限购限贷。
几天之内,多个地区的楼市政策已经和之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部分城市限购政策之严,超乎市场预期,包括北京、深圳、合肥、苏州等城市的限购力度已恢复到2014年的“9·30”之前。
南京,继9月25日启动限购后,5号夜间宣布调控政策升级,自昨天起,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、二套房无贷款者首付比率不低于50%,二套房有贷款者首付比率不低于80%。
厦门,9月5日启动住房限购政策后,也在5号宣布将限购面积从144平方米提高到180平方米,并提高外地户籍购房门槛。
此外广州10月4日晚发布限购政策后,仅过去一天也就是5号再对限购政策升级,纯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,低首付从二成提高到三成;购买二套房,低首付从四成提高到七成。
而珠海自今年4月13日正式全面取消限购政策后,时隔不到半年,在昨天凌晨宣布重启限购限贷,144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本地户籍限购三套,外地户籍限购一套;首套房低首付30%。
10月6日晚七点,东莞出台新政,宣布从今天起,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家庭,暂停销售新建商品房。对拥有一套住房,无法提供一年社保或个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,暂停销售新建商品房。
佛山出台楼市新政,10月8日起,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,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,可在限购区域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,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,需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,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,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。
十一长假前夕及期间各地楼市调控政策或文件一览
图片来源:华尔街见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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